闽法院新增名台胞陪审员鼓励
2021-03-10 来源:临清租房网
闽法院新增32名台胞陪审员
文章出处:12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发布会。从会上获悉,厦门海沧区法院和漳州龙海市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台胞陪审员试点单位,分别新增台胞陪审员17名、15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施平介绍说,选任台胞陪审员,将更好维护台商在福建的权益,在参与涉台案件审判中可以更加贴近台胞,确保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包括福建省龙岩中院和海沧、龙海、晋江、永定法院在内的全国10个省(市、区)50个法院被授权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年龄门槛,由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还将学历条件由大专调整为高中,且在农村、贫困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凸显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目前,福建各试点法院已确定新增人民陪审员名额827名,其中龙岩中院120名、海沧法院123名、晋江法院261名、龙海法院190名、永定法院133名。
(见习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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