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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说法不如及时维权

2020-08-08 来源:临清租房网

讨说法不如及时维权

买新房本来是件高兴事儿,可呼和浩特市刘女士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北方新报》报道,刘女士在万豪 长隆湾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

房,认购书称交房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前,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将交房日期改为了2011年12月30日前,最终直到今

年4月16日,刘女士才领上钥匙。开发商对此没给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

延期交房,合同成一纸空文,业主屡次向开发商讨说法却被 冷处理 。笔者以为,像这样将诚信不当回事的开发商,与其讨说法,不如及时维权。业主购买房屋,无非为了顺利入住,开发商一拖再拖,以 不想买就退房 来恐吓业主,显然是抓住了业主不会退房心理。和开发商相比,

买房人是弱势群体。除了报道中的不予理睬,将违约金换成物业费、装修押金、水电费,或者只支付少量的违约金息事宁人。开发商的这

些做法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业主的妥协,成全了开发商的霸道。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学会用法律保

护自己。

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生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形,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或咨询律师以便在律师的协助下制定维权方案,或者

与开发商交涉寻求解决方案,也可以向消协以及建设和房管等部门投诉,以求得主管部门的支持,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最后,在律

师的帮助下依法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申请,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开发商履行义务。这些是需要万豪 长隆湾的业主们去做的事

情。常有媒体这样提醒消费者,买房必须擦亮慧眼,选择品牌价值和诚信度较高的楼盘,我想万豪 长隆湾小区的开发商在消费者心目

中是什么形象已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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