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替母寻凶年神秘人出万让她的
2021-09-09 来源:临清租房网
[/张喜斌]2008年5月12日,河南省平顶山矿工路市消防支队对面发生一起车祸,伤者宋小玲(化名)在路上步行时被由东向西行驶的肇事车刮撞后倒地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向西逃逸。后经调查,交警找到了疑似肇事的蓝色面包车。
2008年8月26日,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不排除面包车与死者相接触。但由于证据不足,疑似肇事车辆被扣押一周后即被放走。同样的物证被送检至公安部,却未发现可供检验附着物。
死者宋小玲的女儿齐霞(化名)说,母亲的离世很奇怪,曾有神秘人想出160万让她不再继续追查此事,但被其拒绝。为此,齐霞坚持替母寻凶已近10年,为何如此坚持?齐霞对大白(ID:dabaixinwen)说我想要的,只是一个真相。
母亲的离奇身亡
2008年5月12日15时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闹市区(矿工路市消防支队对面)发生一场车祸,事发后肇事车辆逃逸,一位7旬老太宋小玲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事发至今已近10年,肇事车辆和司机却仍未找到。
事发那天正好是汶川大地震,那段时间,我们家房子的拆迁安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天上午我母亲接到新程街社区通知,要她下午带着户口本去社区与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安置赔偿事宜。齐霞称,就是在赴约的途中,宋小玲不幸遭遇车祸。
使他们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 齐霞说,由于事发的闹市区主干道上缺少配套的道路监控设施,事发周边的监控摄像头也未拍下车祸瞬间的情况。于是,宋小玲的家人在事发现场张贴悬赏公告,寻找目击者。一位出租车司机称事发时恰好途径此处,据其回忆,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的面包车,并将他印象中的车牌号码提供给警方。
2008年7月3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委托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物证鉴定。同年8月26日,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豫金剑司鉴中心[2008]痕鉴字第[170]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报告书显示:豫D-86**6面包车右前轮胎花纹与死者宋小玲裤子左裤腿的轮胎碾压痕迹纹理一致。死者宋小玲上衣背部碰撞擦划痕迹与豫D-86**6面包车后视镜在运动过程中,位置相对应,形状相吻合。鉴定意见:不排除豫D-86**6面包车与死者宋小玲相接触。
报告出来后,我们家属曾抱有很大的希望。但几天后,我再去交警队,警方说因证据不足,已经把这辆车放了。我问哪些证据不足,对方说,这个没有必要告诉你,这个属于警方破案的情况。齐霞还说,立案通知书也没给我,我想调卷查阅也没有同意。
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书显示,死者宋某某生前所穿衣服上衣背部有碰撞擦划痕迹,且附着有蓝色物质。齐霞认为,这个蓝色物质是本案最重要的物证之一。她回忆到,当时交警支队曾表示,将进一步到公安部去做微量元素的认定。
2008年8月2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将疑似肇事车辆(豫D-86**6号车、豫D63**6号车)相关配件,及死者宋小玲的短袖上衣送检至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衣服上的刮擦痕迹附着物与几辆汽车配件进行成分对比。
同年9月10日,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鉴字[2008]4208号)显示,宋小玲短袖上衣上未发现可供对比检验的附着物,无法与豫D-86**6号车、豫D63**6号车油漆和塑料进行比对。
蓝色物质到底去了哪里?齐霞对此提出质疑,并到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与公安部进行查询。2008年12月11日,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关于对豫金剑司鉴中心[2008]痕鉴字第170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称,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蓝色物质并不存在。结合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分析蓝色物质是上衣纤维被碰撞挤压后,纤维颜色变化后形成的痕迹,并无蓝色物质附着。特此说明,给贵单位工作上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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